2018年山西省《政府工作报告》任务分工发布,今年的山西省《政府工作报告》被分解为320项具体任务。
省长楼阳生:全面负责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
常务副省长高建民:负责发展改革、财税、交通运输、重点工程、外事侨务、服务业等方面工作的落实。
副省长王一新:负责工业经济、国资监管、科技、金融、国防科技工业、开发区建设管理、商务等方面工作的落实。
副省长张复明:负责教育、文化、旅游、体育等方面工作的落实。
副省长贺天才:负责安全生产、国土资源、环境保护、煤炭工业、城乡建设等方面工作的落实。
副省长刘新云:负责公安、司法、消防和道路交通安全等方面工作的落实。
副省长曲孝丽:负责社会保障、民生、市场监管、民族宗教等方面工作的落实。
副省长陈永奇:负责农业、林业、水利、扶贫、农村服务业等方面工作的落实。
秘书长王纯:主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工作,负责政府法制、机构编制方面工作的落实。
2018年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决胜全面小康、实施“十三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是新一届省政府依法履职的起步之年。省政府要求各地、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按照省委经济工作会议安排部署,做好《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各项重点工作,努力完成全年经济社会发展预期目标,兑现省政府对全省人民的承诺。
一、楼阳生省长负责的工作
全面负责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
(一)在省政府领导下,各级各部门落实的工作。
1. 全面落实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各项任务。
2. 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
3. 深化标本兼治,深入推进政府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4. 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我省实施办法。
5. 坚决纠正“四风”突出问题,重点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新表现,坚决纠正表态多调门高但行动少落实差的行为,查处懒政怠政、推诿扯皮等行为,破除“中梗阻”,增强执行力。
6. 认真落实省委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干事创业办法、支持干部改革创新合理容错办法,激发全省党员干部投身转型综改事业的强大动力。
7. 支持国防和军队改革。
(二)省审计厅牵头的工作。
8. 加强审计监督。
9. 在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全面推行内审制度。
二、高建民常务副省长负责的工作
负责发展改革、财税、交通运输、重点工程、外事侨务、服务业等方面工作的落实。
(一)省政府办公厅牵头的工作。
10. 严格执行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
11. 全面深化、拓展、延伸“13710”信息化督办制度。
(二)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的工作。
12. 地区生产总值增长6.5%。(主要预期指标)
13. 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9%。(主要预期指标)
14. 居民消费价格涨幅控制在3%左右。(主要预期指标)
15. 万元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量下降3.9%。(约束性指标)
16. 抓好转型项目建设年工作。
17. 打造“六最”营商环境。
18. 在全省域推行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试点。
19. 按照“一主一副一区多组团”架构,拉开城市框架,完善基础设施,构建科技、金融、信息、人才服务公共平台。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科技厅、省金融办、省经信委、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20. 大力发展咨询服务、现代物流、会展经济、科技服务、金融服务等生产性服务业。
主要协同配合单:省经信委、省商务厅、省科技厅、省金融办等。
21. 加大对咨询服务业的政策创设和支持力度,积极引进国内外著名咨询机构,鼓励引导创办咨询服务企业,培育本土咨询品牌,加快智库建设。
22. 聚焦新技术、新产品、新业态、新模式,推动“互联网 先进制造 现代服务业”融合发展,推动生产、流通、消费模式深刻变革,积极发展数字经济、分享经济、创意经济等新业态。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省经信委。
23. 推动大同通用航空产业基地等项目落地。
24. 认真落实支持非公经济发展政策,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省工商局、省商务厅等。
25. 深化输配电价改革。
26. 加快政务信息整合共享。
27. 新培育省级“双创”基地20家以上,新培育省级“双创”示范基地10家以上。
28. 推进大张、太焦、大原、阳大等重点铁路项目建设,实现大西高铁原平—太原段通车。
29. 加快推进雄安至忻州高铁项目前期工作。
30. 开展太原至延安高铁项目前期研究。
31. 推进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
32. 整治“红顶中介”,着力解决中介组织垄断经营、乱收费、效率低等问题。
33. 加大对乱收费的查处和整治力度。
34. 科学制定乡村振兴战略规划。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省农业厅。
35. 积极稳妥推进清洁取暖工程。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省经信委、省环保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等。
36. 推进诚信体系建设,拓展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功能,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建立以信用为核心的监管模式。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人行太原中心支行。
37. 加快“僵尸企业”退出,摸清底数,制定退出计划,妥善做好人员分流安置,依法处置债权债务。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省国资委、省煤炭厅、省经信委。
(三)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牵头的工作。
38. 研究建立市场化、多元化生态补偿机制。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省环保厅、省林业厅、省国土资源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四)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牵头的工作。
39. 完善产权保护措施,清理规范不利于产权保护的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支持司法机关甄别纠正一批社会反映强烈的产权纠纷案件。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省科技厅等。
40. 支持大同打造融入京津冀“桥头堡”。
(五)省财政厅、省国税局、省地税局牵头的工作。
41.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6.5%。(主要预期指标)
42. 完善扩权强县机制,有序扩大县域管理权限,探索省直管县财政管理体制机制,在6个县(市)开展改革试点。
43. 研究推进省以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完善支持转型升级的财政税收运行机制。
44. 健全地方税体系。
45. 落实减税降费政策。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民政厅、省经信委。
46. 国、地税开展“一门办税”服务。
(六)省财政厅、省水利厅牵头的工作。
47. 开展水资源税改革试点。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省地税局。
(七)省交通运输厅牵头的工作。
48. 打通高速公路出省口、“断头路”和省内重要连接线。
49. 新改建农村公路1万公里。
50. 全面启动黄河一号、长城一号、太行一号3条旅游公路建设,建成黄河干线吕梁碛口试验段、临汾乾坤湾试验段和太行干线陵川试验段。
51. 开通太原至北美、欧洲、澳洲等国际航线。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省经信委、省旅游发展委、省商务厅、省国资委。
52. 加快朔州支线机场和芮城、阳城等通用机场建设。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和朔州、运城、晋城市人民政府。
53. 开展太原武宿机场三期改扩建工程前期研究。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太原市人民政府。
(八)省统计局牵头的工作。
54. 开展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工作。
(九)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牵头的工作。
55. 完善拓展“两平台、一张网”功能,推进入驻大厅的审批事项“全程网办”。
(十)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省编办、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的工作。
56. 完善提升政务服务电子监察系统和咨询投诉举报平台功能,实行审批事项和公共服务、中介服务清单管理,建立涉审中介机构“红黑名单”制度。
(十一)省通信管理局牵头的工作。
57. 加快推进千兆级无线接入网建设。
58. 超前布局5g基站,积极争取国家5g网络试点。
(十二)省邮政管理局牵头的工作。
59. 推进国际邮件互换局和国际邮件交换处理中心建设。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山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三、王一新副省长负责的工作
负责工业经济、国资监管、科技、金融、国防科技工业、开发区建设管理、商务等方面工作的落实。
(一)省经信委牵头的工作。
60. 万元地区生产总值能耗下降3.2%。(约束性指标)
61. 淘汰煤电机组100万千瓦以上。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省环保厅、省发展改革委。
62. 退出钢铁过剩产能190万吨。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金融办。
63. 构建“大数据 政府监管”平台。
64. 贯彻落实《中国制造2025》“1 x”规划体系及山西实施纲要,加快建设全国重要的现代制造业基地。
65. 以实施大数据战略为牵引,打造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集群,重点建设省级政务云平台、阳泉智能物联网应用基地、吕梁华为山西大数据中心、山西北斗数据中心、中电科创新产业园等项目。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太原、阳泉、吕梁市人民政府。
66. 以轨道交通、智能制造、能源装备、重型机械、通用航空等为重点,打造先进装备制造业集群,争取国家智能制造试点示范,加快创建智能制造创新中心和技术联盟,打造一批智能工厂和数字化车间,推进华翔增材制造项目开工建设,推动中铁磁浮轨道交通产业园等项目落地。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山西转型综改示范区管委会、临汾市人民政府。
67. 以新型金属材料、无机非金属材料、化工材料、前沿新材料等为重点,打造新材料产业集群,推动太原、运城铝镁合金材料基地和太原第三代半导体材料研制基地、大同新成石墨烯产业化基地等重点项目建设,加快太钢高端碳纤维二期项目达产达效。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国防科工办。
68. 以扩大整车和关键零部件生产能力为重点,加快布局推进整车设计组装、高储能电池等重点项目,打造新能源汽车产业集群。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69. 推动节能环保、生物医药等产业集群发展。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省环保厅、省发展改革委。
70. 促进军民融合向纵深推进,支持长治建设全国军民融合示范区,加快建设军民融合产业示范园和重大示范项目。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省国防科工办、山西转型综改示范区管委会。
71. 以煤—电—铝(镁)—材、煤—焦—化(钢)等一体化发展为方向,打造传统优势产业集群。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国土资源厅、省环保厅。
72. 推动钢铁、有色金属、焦炭、食品、轻工、纺织等产业向中高端突破。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73. 以乘用车、全铝汽车应用为突破口,实现铝镁材料链条向高端延伸。
74. 继续清理规范涉企收费。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省民政厅。
75. 完善物流网络,建设大型物流园区,推广多式联运,积极发展供应链物流、智慧物流、冷链物流,降低企业物流成本。
76. 推进工业、建筑、交通等领域节能。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机关事务管理局。
77. 抓好工业固废减量化、资源化、再利用,积极推进朔州国家级区域工业绿色转型发展试点城市、全国工业固废综合利用示范基地建设。
78. 支持规上工业企业设立或并购研发机构。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省科技厅。
79. 开展常态化入企服务,帮助企业解决发展难题。
80. 搭建创业创新平台,创建碳纤维、铝镁合金、信息安全等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省国资委。
81. 积极推进国家增量配电业务试点、局域电网项目建设。
(二)省经信委、省财政厅牵头的工作。
82. 增加太行产业投资基金政府引导资金25亿元,安排省级技改专项资金20亿元。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省金融办。
(三)省经信委(省口岸办)、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省交通运输厅牵头的工作。
83. 加快太原铁路口岸建设,完善多式联运和中欧、中亚班列运行机制。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太原铁路局、太原海关、山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84. 实现大同航空口岸正式开放,加快推进运城航空口岸正式开放和五台山航空口岸临时开放。
85. 开展航空货运直接进出口业务,拓展国际旅游、货运包机等直航业务。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太原海关、山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省旅游发展委。
86. 发挥中鼎物流园、方略保税物流中心、山西兰花保税物流中心、太重(天津港)重件码头等作用,建设大同、阳泉等国际陆港。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太原铁路局、省国资委。
(四)省经信委(省口岸办)、省商务厅牵头的工作。
87. 完善海关监管区功能,打造跨境电商平台。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山西转型综改示范区管委会、太原海关、山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88. 深化通关一体化改革,加快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建设。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太原海关、山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五)省经信委、省通信管理局牵头的工作。
89. 力争将太原增设为国家级互联网骨干直联点。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太原市人民政府。
90. 积极推动太原建设国际互联网数据专用通道。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太原市人民政府、山西转型综改示范区管委会。
(六)省科技厅牵头的工作。
91. 在新能源、新材料、先进装备等优势产业领域新建3-5个中试基地。
92. 建立科技型中小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
93. 加强专业化众创空间和科技企业孵化器建设。
94. 鼓励企业、高校、科研院所联合建立新型研发机构、产业联盟、协同创新中心、产业研究院等各类创新平台,促进产学研深度融合。
95. 改革科研项目立项、成果评价、成果转化管理办法,建立市场导向的科研组织方式和运行机制。
96. 完善科技成果转化和知识产权交易平台。
97. 推动市县建立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
98. 全面落实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的分配政策。
99. 全面完成省属科研院所转企改制任务。
100. 推进高新技术企业“倍增计划”。
101. 继续开展科技下乡。
(七)省商务厅牵头的工作。
102.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7%。(主要预期指标)
103. 推动生活性服务业提质,促进消费升级。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省民政厅等单位。
104. 开发区“三制”改革全部到位,“三化”改革深化推进,努力在先行先试、招商引资、引领转型上有新突破。
协同配合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105. 抓好起步区建设,有序推进土地转用和征收审批,完善基础设施,做好“九通一平”,确保入区项目熟地供应。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省国土资源厅。
106. 抓好招商引资,实施精准招商、专业招商、以商招商,围绕龙头企业,引进研发机构和配套企业,完善产业链条。以项目为载体,引进领军人才和优秀团队。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省科技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
107. 优先在开发区布局产业转型项目,工业项目一律入园进区。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经信委。
108. 强化投入产出效益考核,促进土地、资金、技术等集约利用,提高产业项目投资强度、单位面积产出和税收贡献。
109. 向全省开发区推广、复制示范区改革试点做法,努力再形成一批新的制度创新成果。
110. 实施外贸主体培育工程。
111. 支持中小外贸企业和外贸综合服务、跨境电子商务等新兴业态健康发展。
112. 加强高技术装备、关键零部件和优质消费品进口。
以上3项工作主要协同配合单位:省外贸发展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113. 扩大服务贸易。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省加快发展服务贸易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114. 培育会展主体,打造会展品牌,推进大型会展场馆建设和市场化运营。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太原市人民政府。
(八)省商务厅、省质监局、省经信委、省农业厅牵头的工作。
115. 做大做强先进装备、新材料、小杂粮、干鲜果等出口品牌,鼓励出口企业设立“海外仓”。
(九)省国资委牵头的工作。
116. 引入战略投资,推进专业化重组,打造一批行业龙头企业。
117. 鼓励省属企业与央企开展战略合作。
118. 鼓励引导民营企业有效参与混改。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119. 开展科技类子企业员工持股试点。
120. 全面完成“三供一业”移交,分离企业办市政、社区职能,分类改革企业办消防、教育和医疗机构。
121. 基本完成省属企业厂办大集体改革。
122. 降低省属企业负债率。
123. 深化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推动“管资产”向“管资本”转变。
124. 推进市场化选人用人改革。
(十)省金融办牵头的工作。
125. 壮大政策性担保机构。
126. 完善金融监管体制机制和金融安全体系,稳妥处置金融风险。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人行太原中心支行、山西银监局、山西证监局、山西保监局。
(十一)省金融办、省国资委、山西证监局牵头的工作。
127. 推动企业开展直接融资,推进市场化法治化债转股、资产价值重估,探索开展资产证券化试点,优化企业资产结构。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山西银监局、人行太原中心支行。
(十二)省金融办、人行太原中心支行、山西银监局、山西证监局、山西保监局牵头的工作。
128. 稳步扩大社会融资规模。
129. 完善地方金融体系。
130. 发挥山西金控集团等机构作用,支持符合条件的省属法人金融机构增资扩股、引进战略投资者。
(十三)省金融办、山西证监局牵头的工作。
131. 加快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发挥山西股权交易中心作用,推动企业上市、挂牌培育和上市公司再融资。
132. 培育引进产业投资基金和股权投资基金,发挥太行产业投资基金作用,支持民间资本联合设立投资基金。
(十四)省金融办、山西保监局牵头的工作。
133. 创新险资入晋机制。
(十五)省中小企业局牵头的工作。
134. 力争新培育小微企业5万户以上、“小升规”企业300户以上。
(十六)山西转型综改示范区管委会牵头的工作。
135. 加快推进重大项目开工建设,确保如期建成,达产达效。
136. 支持区内企业深化技改、扩大再生产,实现提质增量。
137. 率先在山西转型综改示范区复制推广自贸区试点经验。
(十七)人行太原中心支行、省金融办牵头的工作。
138. 推动大同、晋城两个金融改革试验区落地。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晋城、大同市人民政府。
139. 积极稳妥发展供应链金融,支持金融机构创新融资服务。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山西银监局、山西证监局。
(十八)省电力公司、省经信委、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的工作。
140. 建好用好跨省输电通道,配置好电源点,扩大晋电外送市场。
(十九)省农信社、省金融办、山西银监局牵头的工作。
141. 加快农信社改制化险。
四、张复明副省长负责的工作
负责教育、文化、旅游、体育等方面工作的落实。
(一)省教育厅牵头的工作。
142. 完善落实教育扶贫资助政策。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省扶贫开发办。
143. 实施“1331”工程,统筹推进“双一流”建设。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省科技厅。
144. 健全高校学科专业结构优化调整机制,建好优势专业,新增急需专业,削减需求适应度低的专业。
145. 支持山西大学和太原理工大学率先发展。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省编办、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146. 实施学前教育第三期行动计划。
147. 确保剩余的9个县通过国家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督导评估认定。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148. 推动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着力解决中小学课外负担重、“择校热”“大班额”等突出问题。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各市人民政府。
149. 提升高中阶段教育,稳妥实施高考改革。
150. 推进县级职教中心达标建设。
151. 加强贫困地区“控辍保学”,建立完善大、中、小、幼全覆盖的学生资助体系。
152. 支持和规范民办教育。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编办、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
(二)省文化厅牵头的工作。
153. 免费送戏下乡1万场。(六件民生实事之一)
154. 推进“乡村文化记忆”工程。
155. 推动文化创意产业与旅游业融合发展,培育文化创意、数字出版等新业态。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省新闻出版广电局。
156. 推进文化保税区、省文化产业园等项目建设。
157. 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开展公共文化机构法人治理结构改革试点,推动国家级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和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
158. 继续开展“文化下乡”,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
159. 启动全国首家省域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建设。
160. 举办首届山西非物质文化遗产博览会。
(三)省文化厅、省旅游发展委牵头的工作。
161. 加快推动“非遗”和演艺进景区,打造高品质文化旅游演艺产品。
(四)省旅游发展委牵头的工作。
162. 编制全面、科学、系统的黄河、长城、太行三大旅游板块专项规划。
163. 加快景区改造、提升、完善,推动壶口瀑布、太行山大峡谷八泉峡、洪洞大槐树等景区创建国家5a 级旅游景区,创建一批4a 级精品景区。
164. 推进景区“厕所革命”。
165. 举办大河文明国际旅游论坛、港澳青少年长城研学游、太行旅游养生体验季等大型旅游活动。
166. 选择一批文化、文物、旅游密集带开展文旅融合发展试点。
(五)省旅游发展委、省发展改革委、省民政厅牵头的工作。
167. 发展乡村康养、森林康养、温泉康养、中医药康养和康养地产等新业态,加快建设一批康养旅游城市、康养小镇、康养产业园、康养度假区。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省林业厅、省卫生计生委。
(六)省体育局牵头的工作。
168. 办好第十五届全省运动会。
169. 筹备第二届全国青运会。
(七)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牵头的工作。
170. 继续开展农村公益电影放映。
(八)省文物局牵头的工作。
171. 加大文物“活化”利用。
172. 推进文明守望工程。
(九)省城联社牵头的工作。
173. 提高城联社服务“三农”水平。
五、贺天才副省长负责的工作
负责安全生产、国土资源、环境保护、煤炭工业、城乡建设等方面工作的落实。
(一)省国土资源厅牵头的工作。
174. 抓好高标准农田建设。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省农业厅、省水利厅、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
175. 抓好泽州县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改革试点。
176. 做好国土空间规划修编和文本报批工作。
177. 开展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前期工作。
178. 拓宽土地占补平衡、占优补优渠道,保障开发区项目用地。
179. 健全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
180. 探索农村宅基地集体所有权、农户资格权、宅基地及农房使用权“三权分置”具体实现形式。
(二)省国土资源厅、省发展改革委、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农业厅、省环保厅牵头的工作。
181. 开展全省域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合理划定城市开发边界、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三条红线”和城镇、农业、生态“三类空间”。
(三)省环保厅牵头的工作。
182. 环境质量改善指标和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指标,完成国家下达的年度目标任务。(约束性指标)
183. 深化大气污染防治行动,加大道路交通污染治理力度。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省交通运输厅、省公安厅交管局。
184. 对重点污染行业开展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改造。
185. 深入开展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省大气污染防治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186. 推进“净土行动”,实施农用地土壤环境分类管理。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省农业厅。
187. 在确保环境质量稳定达标前提下,在省域内科学合理配置环境容量。
188. 统筹推进环保信用评价、信息强制性披露、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等工作。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国土资源厅、省林业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189. 继续抓好省级环保督察,逐步推行市级环保督察。
190. 建立安全体系,严防突发环境事件。
(四)省环保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牵头的工作。
191. 科学规划建设农村污水处理设施。
(五)省环保厅、省国土资源厅牵头的工作。
192. 推进矿区生态修复治理。
(六)省环保厅、省水利厅牵头的工作。
193. 开展“清水行动”,推进“五水同治”,全面实施175个水环境治理重点工程。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国土资源厅。
194. 开展“控源头、保清流”专项行动。
(七)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牵头的工作。
195. 棚户区住房改造12.52万套。(约束性指标)
196. 解决人才住房问题,在设区市和省级开发区筹建高端人才公寓,建立人才购房租房货币补贴制度。
197. 全面启动2035年城乡总体规划修编,选取部分重点城市开展“城市双修”。
198. 大力推进创新城市、智慧城市、绿色城市、海绵城市、人文城市建设,完善城市道路、地下综合管廊等基础设施。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文化厅、省旅游发展委。
199. 完善住房供应和保障体系,建立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
200. 完善我省住房租赁管理相关政策,出台租赁住房具体标准和规范。
201. 加快住房租赁交易监管和服务平台建设。
202. 选择太原市开展住房租赁试点。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太原市人民政府。
203. 实行差别化调控政策,满足首套刚需,支持改善需求,遏制投机炒房,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204. 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构建多层次满足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基本需求的供应体系。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领导组成员单位。
205. 实施农民安居工程,推进农村危房改造。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省财政厅。
206. 尽快消除太原市等主要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省环保厅、省水利厅。
207. 加快城镇污水处理厂和配套管网建设。
208. 加强城乡垃圾分类处置,建设垃圾焚烧发电厂。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209. 修编各市、县城乡总体规划。
(八)省农业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卫生计生委牵头的工作。
210. 建立健全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
211. 建立村庄人居环境长效管护机制。
212. 推进农村“厕所革命”。
以上3项工作牵头单位随职能机构调整到位后调整为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九)省煤炭厅牵头的工作。
213. 实施减量重组、减量置换,提高煤炭先进产能占比,退出煤炭过剩产能2300万吨。
(十)省安监局牵头的工作。
214. 完善安全生产体系,提高预警、应急和依法处置能力。
215. 实施问题隐患整改、重大隐患挂牌督办、追责问责、联合惩戒等“四个清单”制度,确保安全责任、投入、培训、管理、应急救援“五到位”。
216. 深化煤矿、道路交通、危化品、建筑施工、特种设备等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
六、刘新云副省长负责的工作
负责公安、司法、消防和道路交通安全等方面工作的落实。
(一)省公安厅牵头的工作。
217. 深化平安山西建设。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省网信办、省经信委、省教育厅、省司法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国土资源厅、省环保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卫生计生委、省煤炭厅、省旅游发展委、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山西保监局。
218. 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219. 推进社会治安防控“六网覆盖”工程。
220. 严厉打击违法犯罪活动。
221. 加强网络空间治理,净化网络环境。
222. 健全公共安全体系,完善治安防控、网络安全、应急救援等“六大体系”,严防大规模群体性事件、重大交通事故等重大公共安全事件发生。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省网信办、省民政厅、省环保厅、省卫生计生委、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安监局、省金融办、省公安厅交管局、山西银监局。
(二)省信访局、省发展改革委、省国资委、省国土资源厅牵头的工作。
223. 加强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机制建设,有效调处化解过剩产能、深化国企改革、征地拆迁等重点领域的矛盾纠纷,维护和解决好群众合理合法利益诉求。
七、曲孝丽副省长负责的工作
负责社会保障、民生、市场监管、民族宗教等方面工作的落实。
(一)省民政厅牵头的工作。
224. 新建600个农村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六件民生实事之一)
225. 稳定实现农村低保和国家扶贫标准有效衔接。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省扶贫开发办。
226. 逐步提高城乡低保标准。
227. 落实经济困难高龄失能老人和困难重度残疾人两项补贴。
228. 做好重大自然灾害的防灾减灾救灾工作。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气象局、省地震局、省农业厅等。
229. 推动社会治理重心向基层下移,推进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三社联动”。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省司法厅。
(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牵头的工作。
230.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6.5%。(主要预期指标)
231. 城镇新增就业45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2%以内。(主要预期指标)
232. 实施全民技能提升工程。(六件民生实事之一)
233. 实现8万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
234. 支持院士工作站、博士后工作站和流动站、专家服务基层基地等平台建设。
235. 做好高校毕业生、农村转移劳动力、城镇就业困难人员、退役军人等重点群体就业工作。
236. 加强对零就业家庭等困难群体的就业援助。
237. 实施全民参保计划,推进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内人员参加养老保险。
238. 继续提高城镇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
239. 做好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
240. 实现社会保障由制度全覆盖到法定人群全覆盖。
241. 加快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省级统筹步伐。
242. 扩大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范围。
243. 完善大病保险制度。
244. 推动医疗和生育保险合并实施,健全工伤保险制度体系。
245. 跟进完善落实“三保险”“三救助”制度。
主要协调配合单位:省卫生计生委。
246. 结合“三基建设”,加强公务员培训。
247. 在专业性技术性强的岗位推行聘任制公务员制度。
(三)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省卫生计生委牵头的工作。
248. 落实高校、公立医院、科研院所等用人、职称评审、工资分配三项自主权。
(四)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国资委牵头的工作。
249. 做好去产能和国企改革中职工分流安置工作。
250. 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加强企业工资分配宏观指导,实行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的分配政策。
251. 组织实施企业家培训工程。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省中小企业局。
(五)省卫生计生委牵头的工作。
252. 为怀孕妇女提供免费产前筛查与诊断服务。(六件民生实事之一)
253. 健全“三医联动”长效机制,推动医改进入全国先进行列。
254. 深化县乡医疗卫生机构一体化改革,推动县级医疗集团持续健康运行,健全科学合理的分级诊疗制度,做好家庭医生签约服务。
255. 巩固取消药品加成和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成果。
256. 健全完善公立医院现代管理运行新机制。
257. 实施“136”兴医工程。
258. 实施国家基本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
259. 完善全面两孩配套政策。
260. 鼓励规范社会办医,加快发展中医药事业。
261. 实施覆盖全省农村贫困人口的24种大病集中救治工程。
262. 继续开展卫生下乡。
(六)省卫生计生委、省体育局牵头的工作。
263. 推动全民健身和全民健康深度融合。
(七)省工商局牵头的工作。
264. 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在山西转型综改示范区等5个国家级开发区开展“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并适时在全省推广。
265. 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
(八)省质监局牵头的工作。
266. 推进国家标准化工作综合改革试点省建设。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省标准化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267. 在装备制造、工业制成品、农产品、工程建设、服务业等领域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和对标达标专项行动。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省质量强省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九)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牵头的工作。
268. 完善食品药品安全体系,严防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
(十)省宗教事务局(省民族事务委员会)牵头的工作。
269. 做好民族宗教工作。
(十一)省地方志办公室牵头的工作。
270. 加快推进省市县方志年鉴全覆盖。
(十二)省政府妇儿工委牵头的工作。
271. 农村妇女免费“两癌”检查。(六件民生实事之一)
(十三)省残联牵头的工作。
272. 实施4万名残疾预防重点干预和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项目。(六件民生实事之一)
八、陈永奇副省长负责的工作
负责农业、林业、水利、扶贫、农村服务业等方面工作的落实。
(一)省水利厅牵头的工作。
273. 万元地区生产总值用水量下降3.9%。(约束性指标)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省经信委、省农业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274. 完成525万亩水土流失治理。
275. 扎实推进农田水利基本建设。
276. 深化水权制度改革。
277. 全面推进“七河”生态修复治理。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省环保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农业厅、省林业厅。
278. 全面落实河长制、湖长制。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省河长制领导组成员单位。
279. 加快黄河古贤水利枢纽前期工作。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省国土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运城市人民政府。
280. 完成大水网后续扫尾工程,推进小水网工程建设。
281. 优化水资源全域化配置。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农业厅。
(二)省农业厅牵头的工作。
282. 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6.5%以上。(主要预期指标)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省林业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
283. 抓好3个国家级和11个省级试点县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国土资源厅、省水利厅、省林业厅。
284. 加快推进农业绿色发展,减少化肥农药使用,到2020年实现零增长。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省环保厅。
285. 实施六大有机旱作农业工程。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国土资源厅、省财政厅、省水利厅、省农机局。
286. 支持长治市和5个县整建制建设有机旱作农业封闭示范区。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长治市人民政府。
287. 推进有机旱作农业标准化生产和品牌建设。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省质监局、省商务厅。
288. 发展杂粮、中药材、草牧业、干鲜果等特色优势产业,重点开发功能食品和药食同源产品。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省林业厅、省经信委。
289. 支持忻州建设优质杂粮示范区和国家级杂粮产地交易市场。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省粮食局、忻州市人民政府。
290. 抓好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和现代农业产业园创建。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林业厅。
291. 培育壮大一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适度规模经营,扶持一批家庭农场、种养大户、合作社和农业企业。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省水利厅、省林业厅、省金融办、省供销社、山西保监局。
292. 推进雁门关农牧交错带示范区建设。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省水利厅、省农机局、省供销社。
293. 支持运城果业出口平台建设。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经信委、省财政厅、省供销社。
294. 依托开发区发展农产品加工业,重点培育功能食品龙头企业。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省商务厅。
295. 加快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助推休闲农业、创意农业、乡村旅游发展。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296. 落实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办法,全面完成农村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促进土地有序流转。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省国土资源厅、人行太原中心支行、省工商局、省林业厅、省水利厅。
297. 全面开展集体资产清产核资、集体成员身份确认,加快推进集体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省水利厅、省林业厅。
298. 高标准建设山西农谷、加快推动太谷国家现代农业科技创新中心和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
299. 实施山西农谷园艺产业发展规划,完善提升园区基础设施。
300. 加快推进中国食品发酵工业研究院科技平台、台湾产业园等项目落地。
301. 支持农谷与山西农大、省农科院深度融合。
以上4项工作主要协同配合单位:晋中市人民政府及山西农谷管委会。
(三)省农业厅、省财政厅牵头的工作。
302. 省级财政安排15亿元支持乡村振兴战略实施。
(四)省农业厅、省商务厅牵头的工作。
303. 推进“互联网 现代农业”,扶持发展农村电商、物流配送和农业信息化平台,提升特色农产品竞争力。
(五)省农业厅、省粮食局牵头的工作。
304. 推动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保障粮食安全。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国土资源厅。
(六)省农业厅、省扶贫开发办牵头的工作。
305. 大力实施贫困村产业扶贫提升工程。
(七)省林业厅牵头的工作。
306. 深化林权制度改革。
307. 深入推进生态脱贫,完善“五大项目”联动机制。
308. 实施太行山、吕梁山生态保护修复工程。
309. 完成450万亩营造林。
310. 完成195万亩退耕还林任务。
311. 加强自然保护区建设和管理。
312. 探索在禁止开发区域建立国家公园体制。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环保厅。
(八)省扶贫开发办牵头的工作。
313.15.93万贫困人口、6.61万同步人口易地搬迁任务全部开工,竣工率达到60%以上。
314. 实现17个国定贫困县和9个省定贫困县摘帽、2200个左右贫困村退出、61万贫困人口脱贫。(约束性指标)
315. 集中实施整村提升工程。
(九)省供销社、省农信社牵头的工作。
316. 提高供销社、农信社服务“三农”水平。
九、王纯秘书长负责的工作
主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工作,负责政府法制、机构编制方面工作的落实。
(一)省编办牵头的工作。
317. 深化政府机构改革,加快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完成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改革。
318. 深化市县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
319. 抓好山西转型综改示范区和高平市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试点。
(二)省法制办牵头的工作。
320. 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做好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